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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申請時程 網址:人氣:344
時間:2013-10-18 11:37:2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有關本縣102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

生縮短修業年限鑑輔會議,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611日發布「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

    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5條第1項規定略以:「縮短修業年限之方

    式如下: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

    程、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

    同時加速、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全部學科(學習

    領域)跳級。」;另依據「桃園縣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

    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第4條第1項規定,父母(

    監護人)提出申請後,班級導師或任課教師就學生學習表現

    成績優異之科目(領域)向學校推薦並於每年四月底及十月

    底前向各校提出縮短修業年限之申請,合先敘明。

 

ps.倘學生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請於  1029日前 向天使班提出

申請及填寫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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