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衛生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 網址:人氣:308
時間:2013-07-05 15:10:3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於102年7月4日修正發布「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第4條,有意報名第2屆國家環境教育獎
個人組或機關(構)組之參選者,請於該辦法發布後一週內
檢附相關報名文件向本局報名,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7月2日環署綜字第1020056206
號函辦理。
二、本辦法第4條修正重點為:自然人向戶籍地或任職所在地
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直轄市、縣(市)政
府所屬機關(構),應向其直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報名。
三、自然人如向任職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
,應檢附其任職機關在職證明。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