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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 網址:人氣:589
時間:2013-06-17 14:43:5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現逢學生畢業時節,請 貴校積極辦理「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工作,以達資源再利用、節能減
碳之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環境教育之評鑑指
標辦理。
二、教育部於每學期結束時將開放「校園二手制服、書籍及教
科書等回收再使用之執行情形填報網(https://140.111.
34.135/)」請各校上網填報執行成果(填報時間另函通
知)。請 貴校利用學生畢業時節積極辦理相關學用品回收
再利用工作,以達資源循環、節能減碳之成效,並請 貴
校製作照片成果備查(無制式格式)。
三、本局參酌「桃園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
懲基準」、「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訂定「
校園二手制服、書籍及教科書等回收再使用」獎懲標準如
下:
(一)執行項數達1項之學校:於時限內至教育部網站填報且
將成果上傳至學校環境教育網站,經查核無誤後,核予
嘉獎1次1名。
(二)執行項數達2項之學校:於時限內至教育部網站填報且
將成果上傳至學校環境教育網站,經查核無誤後,核予
嘉獎1次2名。
(三)執行項數達3項之學校:於時限內至教育部網站填報且
將成果上傳至學校環境教育網站,經查核無誤後,核予
嘉獎2次3名。
(四)無特殊理由無辦理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
用之學校:列入輔導對象。
(五)無特殊理由未於教育部網站填報之學校:提報檢討報告
及具體改善策略另案懲處,並列入當年度永續發展與環
境教育實地訪視名單。
四、旨揭回收項目定義如下:
(一)二手制服:制服、運動服等。
(二)教科書:課本、學習手冊、講義、習作本等。
(三)學用品:教師教具、教學光碟、鉛筆盒、計算紙、橡皮
擦等類學習用品。
五、本案俟教育部公告填報時間後,將另行函知 貴校相關工
作期程,請先行準備。
六、本局將統計各校執行情形後,函知各校獎勵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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