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特教 承辦:無此人來源:163.30.?.?
標題:轉知桃園縣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900
時間:2013-05-17 14:43:04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叁、服務對象

    就讀本縣縣立高中、公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及國立桃園啟智學校國中部之身心障礙學生。

 

肆、申請方式:

各校(國小及附設幼兒園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申請)請於初審核章後,檢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申請表等相關資料向桃園縣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提出申請,並於核定後開始實施。

 

伍、申請項目:

     本方案包含二項,分別為「教學服務」及「助理員服務」。每校以申請一個項

     目為原則,若有特殊狀況得專案報准申請。

 

102學年度申請時間將另行函知

其他內容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1:桃園縣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doc (大小:55K 時間:2013-05-17 14: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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