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務 承辦:教務長來源:163.30.?.?
標題:桃園縣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申請辦理教師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網址:人氣:834
時間:2013-05-03 02:48:5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檢送本縣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10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申請辦理教師學習社群實施計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及桃園縣102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案辦理期程:1028月至1036月(或10312月)。

三、補助對象:

()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各校依學校課程與教學發展或教師需求至少成立一個社群(含初、進階)。

()101學年度及102年度未申辦教師學習社群之學校,可優先提出申請。

()國中社群部分必須包含至少一個「領域教學研究會」社群。

()99101年度申辦書法教學改進方案之學校,可延續以社群方式申辦。

四、實施方式:

()以成立「學習社群」方式辦理。

()可由若干學校以共同策略聯盟方式,進行資源整合。

五、補助經費:

()每一初階試辦社群以補助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1年期),初階銜接社群以補助新臺幣7,500元為原則(1.5年期),進階社群以補助新臺幣10,000元為原則(1.5年期)。依年度分一至二期撥付。

()另依各校提列計畫之內容完整性與專業性核予補助額度。

()視申請學校之數量,彈性調整補助各校之金額,以管控經費總額。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258日(星期三)止,採計畫網路上傳方式申辦。

()申請文件:請於下列網站逕予上傳申辦相關計畫表格及資料填寫。請傳送至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網站163.30.76.47→學校填報→用學校文書網路通知系統的帳號(密碼同帳號)登入→102學年度申辦教師學習社群計畫上傳。

()審查時間:線上初審10259日起,計畫修正102524日,計畫複審預定於10264日,複審相關事宜另以公文通知確切時間、地點。

七、相關附件請至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首頁「最新訊息公告」區下載,網址:http://ceag.tyc.edu.tw/

八、本案聯絡人:南崁國小游文志老師,電話:3115578#612

 

相關附件1:1020425-國民中小學申辦102學年度教師學習社群計畫.rar (大小:5256K 時間:2013-05-03 0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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