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室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於大陸續住四年之退休人員可否繼續優存之疑義網址:人氣:150
時間:2004-05-24 10:59:1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關於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四年,在臺灣地區已無戶籍之退休公務人員,其原儲存之優惠存款得否繼續辦理續存之相關疑義,請依銓敘部函辦理。
〈桃園縣政府930517府人三字第0930118658號函轉銓敘部930510部退二字第0932333973號函〉
 
相關附件1:優存續存疑義.pdf (大小:73K 時間:2004-05-24 1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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