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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101學年度招生簡章 網址:人氣:729
時間:2013-03-13 13:19:3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20013435號
主旨: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戲劇學系「教師在職進修表演藝術教學碩士學位班」101學年度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2年3月8日臺藝大戲字第1022460025號函辦理。
二、本碩士班招生對象針對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並現為高中(職)或國民中、小學在職教師(含正式與代課、代理教師),具教學年資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三、授課時間原則以暑假開班為主,但得視需要於其他時間排課,系所保留排課權。
四、招生訊息請詳閱招生簡章及網站公告http://portal2.ntua.edu.tw/~d02/admission/gs04.htm。
相關附件1:0013435A00_ATTCH1.pdf (大小:610K 時間:2013-03-13 1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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