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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於本(102)年2月18日遷至行政院院區辦公一案 網址:人氣:1020
時間:2013-02-27 15:13:1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桃教秘字第1020010632號
主旨:轉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於本(102)年2月18日遷至行政院院區辦公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2年2月23日府法消字第102004487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新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總機:02-33566500。原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辦公室自2月9日起停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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