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人事室承辦:無此人來源:192.168.?.?
標題:哺乳時間合併一次申請疑義網址:人氣:138
時間:2004-05-13 16:45:45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有關公務人員合於「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八條規定者,其哺乳時間如有調整合併一次申請時,得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銓敘部函規定(請參閱附件)辦理。
 
相關附件1:哺乳時間調整合併函.zip (大小:218K 時間:2004-05-13 16:45:45)

[上一頁]            [回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