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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關102年至10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請有需求同仁參考運用 網址:人氣:1529
時間:2013-01-03 12:22:52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331108號
主旨:有關102年至10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請轉知有需求同仁參考運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1年12月26日總處給字第10100643642號函辦理。
二、「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華南商業銀行依約承作至101年12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2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
三、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款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及「102年至10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業務Q&A各1份。
相關附件1:總處給字第10100643642號.pdf (大小:159K 時間:2013-01-03 12:22:52)
相關附件2:102年至10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業務Q&A.doc (大小:41K 時間:2013-01-03 12: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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