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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環境教育人員以「經歷」管道申請認證,申請書表自101年11月1日起適用新版表單 網址:人氣:557
時間:2012-10-24 15:24:5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學校環境教育人員以「經歷」管道申請認證,申請書表自101年11月1日起適用新版表單,另辦理2
場說明會,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0月18日臺環字第1010199169A號書函辦
理。
二、旨揭新版申請書已公告於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即日起申
請認證請使用新版表單,並自101年11月1日起不再受理舊
表單,相關法規、申請書表、注意事項等請至該網站「環
境教育專區」查詢(網址:http://www.edu.tw/environme
ntal)。
三、為促進學校了解認證流程及規定,教育部辦理認證說明會
,請各校踴躍參加,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臺北場:101年11月01日(星期四)上午9點30分~11點30
分;中央聯合大樓南棟18樓第5會議室。
(二)高雄場:101年11月09日(星期五)下午1點30分~3時30分
;高雄市勞工中心5樓簡報室。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1年10月29日,採網路報名(http
://goo.gl/TdEuQ),逾期或報名額滿系統即關閉。
(四)說明會資料於101年10月25日起置於環境教育專區,請
自行下載攜帶與會,無法參加者亦可參考其相關資料。
(五)說明會報名簡章請參閱附件。
四、本局同意與會人員以公(差)假登記。
五、本案相關事項請電洽林小姐、謝先生(02)2912-2910分機1
12或(02)2910-8312;或教育部環保小組蕭小姐(02)7712-
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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