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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本縣10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詳如說明 網址:人氣:617
時間:2012-10-04 14:45:09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縣10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指定曲」、「
比賽賽程」及「比賽秩序冊」,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10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暨101年
10月1日抽籤結果辦理。
二、本案「個人組指定曲」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公佈指定曲
曲目之第二首。
三、本案「比賽賽程」及「比賽秩序冊」請詳見「桃園縣學生
音樂比賽資訊網」公告。
四、「出賽通知單」及「出賽證明書」請轉知參賽學生自行於
「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
http://163.30.153.4/In
dex/index.asp)下載列印,並於比賽當日攜至報到組繳交
及用印。
五、有關秩序冊勘誤,須以報名表為準,若需勘誤,個人組請
填妥「秩序冊勘誤申請表」;團體組請填具申請表並以正
式公文,於101年10月8日(一)前送至新明國中特教組黃
英如老師,逾期不予受理。
六、為響應環保,籌備會不提供參賽者紙本秩序冊,請參賽者
於比賽前10天,自行參閱比賽資訊網公告。
七、凡參加比賽之單位領隊暨指導老師(含指揮及伴奏),在
課務自理暨不支應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以公(差)假
登記。參賽學生若遇學校定期評量,惠請學校准予補考登
記。
八、本案因事涉學生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轉知參賽學生及家
長,並請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
九、本案承辦學校及聯絡人:新明國中特教組黃英如老師,洽
詢電話4936194轉63。
十、本案「秩序冊勘誤申請表」請至「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資
訊網」(
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最新消
息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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