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教學 承辦:學務長來源:163.30.?.?
標題:轉知本縣客家事務局「鼓勵學生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業要點」,請參閱 網址:人氣:896
時間:2012-08-16 14:46:5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一、旨揭要點補助對象:桃園縣報名參加本(101)年客語能力認證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並全程到考之19歲以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學生。

二、受理申請時間: 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完竣日起30日內。

三、資料處理費補助標準:報考初級認證者,每人補助新臺幣150元;報考中級暨中高級考試者,每人補助新臺幣200元。

四、查本(101)年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訂於8月26日舉行,請有報考之學生(含本年畢業生),屆時提送到考證明等資料向校方申請,由學校於考畢30日內確認全程到考學生資料,檢具請領資料處理費補助清冊及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函送本局核撥經費後,轉發予報考學生。

五、檢送本補助要點一份供參,相關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hakka.gov.tw)/首頁/下載專區/表單下載/分類選擇「補助作業」項下查詢及下載。

相關附件1:客語能力認證補助資料處理費作.docx (大小:20K 時間:2012-08-16 1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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