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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1年至104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一案 網址:人氣:2650
時間:2012-07-02 09:01:40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10156126號
主旨:101年至104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1年6月25日總處給字第10100408022號函辦理。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原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依約承作至101年6月30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該銀行再度獲選,賡續辦理至104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三、各機關(構)及學校編制內員工如有貸款需要者,請逕洽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分行辦理,查詢網址:http://www.tbb.com.tw/,洽詢電話:0800-00-7171。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一份。
相關附件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大小:143K 時間:2012-07-02 09: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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