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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選務工作教師補假相關事宜...網址:人氣:213
時間:2004-03-31 15:56:5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有關辦理第十一任總統選舉暨公投本縣中小學參加選務工作教師補假相關事宜,依據縣府93年3月30日府教學字第0930072026號函規定,詳如說明:
一.本次參與選務工作人員經核定准予補假二天,原補假一天之課務處理方式,得於選舉結束後三個月內擇期補假完竣.
二.另增加一天部分為免影響校務與教學活動正常進行,准於選舉結束後六個月內擇期補假完竣;其代課鐘點費得先由學校93年度編列之人事費核實支應,如有不足再由中央補助款等相關經費予以專案勻應.
三.另擔任本次選務工作之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於93年3月19日點票作業部分,縣府同意在不影響校務前提下,得核實支領代課鐘點費並以本次選舉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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