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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知「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審查認定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定」乙案 網址:人氣:3440
時間:2012-06-13 14:25:06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10024028號
主旨:轉知「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審查認定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定」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1年6月1日桃社工字第1010034033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1年4月25日接受內政部委託辦理「101年度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審查認定、課程及積分採認委託專業服務」申請事宜,如有聘用社工師,即日起可逕向該會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認證,其相關辦法及申請表格請上該會網站www.nusw.org.tw下載。
三、該會聯絡方式如下:承辦人:陳代美、林妙珊 聯絡電話:(06)656-7005、(06)656-7006 傳真電話:(06)656-7100E-mail:nusw2012@gmail.com 地址:73061台南市新營區裕民路34巷8號。
四、檢附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審查認定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規定及相關表格1份。
相關附件1:相關表件.rar (大小:78K 時間:2012-06-13 1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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