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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環境教育 哇寶趣」好禮抽獎活動計畫 網址:人氣:3103
時間:2012-05-09 12:43:58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環境教育 哇寶趣」
好禮抽獎活動計畫
 
壹、活動目的
 為鼓勵民眾踴躍至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享受良好環境教育,藉以增進民眾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1年4月22日起至101年10月22日止,舉辦『環境教育 哇寶趣』好禮抽獎活動,民眾可於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環境教育活動後,參加抽獎活動。
貳、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參、活動期間
    活動期間從101年4月22日至101年10月22日,為期6個月,並分為3個階段進行抽獎,各階段抽獎情形說明下表:
各階段抽獎情形
階段/日期
各階段抽獎活動期
得獎公布日
第一階段
101/4/22~101/6/22
101/7/13
第二階段
101/6/23~101/8/22
101/9/7
第三階段
101/8/23~101/10/22
101/10/31
※各抽獎活動期限前將摸彩劵投遞至各活動摸彩箱,或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7號11樓環境教育哇寶趣活動小組收(以郵戳寄送日期為憑。如:郵局戳印寄送日期為10月22日,在本活動期間內,即可參加抽獎;若郵局戳印日期為10月23日,已超過活動期間,則無法參加抽獎)即可參加該階段抽獎。
※若三階段活動總參與人次累計達指定門檻即增加「驚喜加碼抽」獎項,累計人數越多加碼總額越高!!
肆、抽獎規則
1.活動期間,民眾至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證之各環教設施場所參與環教體驗活動後,即可獲得摸彩券1張,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及意見調查後並投入活動摸彩箱,即可參加抽獎,參與越多次環境教育活動,中獎機會愈大!(每人限領1份獎項,以第1序位中獎之獎項為主。)
2.本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抽獎,各階段抽獎由該階段投入的摸彩券中抽出,該階段未抽中獎項者,其抽獎資格不累計至下階段。(如:王大明參與第一階段並未獲獎,則不具第二、第三階段之抽獎資格;王大明需參加第二階段活動,方具有第二階段之抽獎資格,以此類推;若王大明第一至第三階段皆未獲得獎項,即可參與驚喜加碼抽的抽獎資格)
伍、獎項內容:

第一階段獎品
獎項
獎品內容
數量
參考市值
首獎
iPad2
2
13,000
貳獎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4
8,990
參獎
環保摺疊腳踏車
6
4,200
第二階段獎品
獎項
獎品內容
數量
參考市值
首獎
iPad2
3
13,000
貳獎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6
8,990
參獎
環保摺疊腳踏車
9
4,200
第三階段獎品
獎項
獎品內容
數量
參考市值
首獎
iPad2
5
13,000
貳獎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10
8,990
參獎
環保摺疊腳踏車
15
4,200

 
陸、驚喜加碼抽
(一)活動期間:從101年4月22日至101年10月22日,為期6個月,並於101年10月31日公布得獎名單。
(二)活動說明:
1.「驚喜加碼抽」為三階段活動之總參與人次累計達指定門檻(註:參與總人次10萬人以上,即啟動驚喜加碼抽機制),則增加「驚喜加碼抽」獎項,累計人數越多加碼總額越高!
2.參加各階段都未中獎民眾,則可參加「驚喜加碼抽」之抽獎,如任一階段已有抽中獎項者,則不具「驚喜加碼抽」資格。
(二)獎項規劃:
加碼條件:
三階段總參加人次達到以下門檻
加碼送:
獎品內容
數量
未達10萬人次
0
第一重加碼
10萬人次
(含10萬以上未達20萬)
iPad2
3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4
環保摺疊腳踏車
6
第二重加碼
20萬人次
(含20萬以上未達30萬)
iPad2
6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8
環保摺疊腳踏車
12
第三重加碼
30萬人次
(含30萬以上未達40萬)
iPad2
9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12
環保摺疊腳踏車
18
第四重加碼
40萬人次
(含40萬以上未達50萬)
iPad2
12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16
環保摺疊腳踏車
24
第五重加碼
50萬人次
(含50萬以上)
iPad2
15
千萬畫素數位相機
20
環保摺疊腳踏車
30
 
抽獎注意事項:
一、     以投遞時間或郵戳日期區分各抽獎階段,摸彩券請於各階段截止日期前投遞至各活動摸彩箱,或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7號11樓環境教育哇寶趣活動小組收(以郵戳寄送日期為憑。如:郵局戳印寄送日期為10月22日,在本活動期間內,即可參加抽獎;若郵局戳印日期為10月23日,已超過活動期間,則無法參加抽獎)即可參加該階段抽獎。
二、     每名參加者請務必填寫正確之個人基本資料,若因資料錯誤導致獎品郵遞失敗或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獎項名額以本網頁公告為主,在第三公正律師與主辦單位共同見證下,將隨機抽出各獎品得獎人。每人限領1份獎項,以第1序位中獎之獎項為主。
四、     每階段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網頁;執行單位將主動通知得獎者,若得獎者未接獲中獎通知,請主動與主辦單位聯繫。如7個工作日內無法取得聯繫,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獎項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五、     正取、備取得獎者若皆未於領獎期限(得獎名單公布後一個月內)完成兌獎手續,則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六、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1. 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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