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 網址: | 無 | 人氣: | 2899 |
時間: | 2012-02-19 17:35:05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1年3月26日至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1年2月13日藝研字第1010000499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1年為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1年為新詩)。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ed.arte.gov.tw/philology),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五、本案聯絡人:陳秀如,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
★相關附件1:1010215-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pdf (大小:151K 時間:2012-02-19 17: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