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桃園縣101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 | 網址: | 無 | 人氣: | 3830 |
時間: | 2012-02-08 07:59:32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本府101年1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10002809號函續辦。
二、教育部為鼓勵教學著有成效之教師,以提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每年辦理教學卓越獎,爰委請中平國小辦理縣內初選作業。
三、本案相關資訊(詳如計畫)如后:
(一)參加對象與資格:
1、本縣縣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組成之教學團隊,大專以上教師不得參加,若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該團隊參賽及獲獎之權利。
2、教學團隊組成教師必須為同一縣市內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或長期代理教師3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3、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3年內均未曾獲得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金質獎。
4、教學團隊組成之所有教師均未獲得100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銀質獎。
(二)參加類組分為幼稚園組、國小組及國中組(含高級中學國中部)等3組。
(三)各項辦理期程(視教育部公布方案繳交日期後微調):
1、報名起迄日期:101年2月20日至3月2日。
2、繳交方案全文截止日:101年3月2日。
3、方案發表初審:101年3月14日至3月15日。
4、公告初選名單:101年3月15日。
5、複審訪視輔導:101年3月21日至3月26日。
6、決審發表(全縣研習觀摩會):101年3月29日至3月30日。
7、公告決審結果:101年3月30日。
8、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學校資料送交中平國小截止日:101年4月9日。
9、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學校資料送交教育部截止日:101年4月10日。
四、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學校中平國小教務處趙主任(電話:4902025-210)。
★相關附件1:1010202-101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doc (大小:189K 時間:2012-02-08 07:5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