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關於台灣網路博覽會學生創作園地(縣府獎勵辦法) | 網址: | 無 | 人氣: | 2369 |
時間: | 2011-11-02 10:58:33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桃園縣政府於100年10月21日以「府教中字第1000428759號」文通知本單位,為提高縣內學生創作能力,將於以後每年3月底頒發「努力創作獎狀」予本縣國小、國中、高中學生在「台灣網路博覽會/學生創作園地/桃園縣創作排行榜」平台上前300名學生,以資鼓勵。網址:http://www.climaxorg.com.tw/fshop/index.asp/。
二、敬請公告轉知學生,多多練習創作,以提高自己之創作能力,所發表之作品還可作為將來大學申請入學之投稿證明。
三、創作須先經由老師批改再上傳、符合字數要求、最少上傳4篇,如篇數相同,則以最後1篇上傳時間先後來判斷。
台灣網路博覽會
執行長 賴自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