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100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 (測驗用書由本校文教基金會預算購置贈送) | 網址: | 無 | 人氣: | 3231 |
時間: | 2011-09-06 18:38:37 (2011-09-17 17:05:30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報名時間:100年9月13日起至100年9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即日起洽教學組報名。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100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假中壢市元生國小舉行。(原訂
三、選讀書目有6科,每位甄試者報名每本書籍考試費用繳交新台幣貳佰元整,因受測驗時間限制,筆試至多報考5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量。)
四、甄審方式:每本書籍只限用筆試方式甄試。
五、參加甄審人員獎勵如后:
(一)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2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24小時研習章。
(二)成績達80分(含)以上,未達9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15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18小時研習章。
(三)成績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5小時研習章。
(四)成績達60分(含)以上,未達7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0小時研習章。
(五)成績為59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六)另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0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小時。(以鼓勵教師進修及參加)
六、參加甄審教師成績及格獲桃園縣政府核發研習證明及獎狀者,將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各校教務處-教務主任,屆時請教務處代收並轉發。
七、活動相關事項請詳參附件檔案。
★相關附件1:1000906-readtest.doc (大小:56K 時間:2011-09-06 18:3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