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轉知桃園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審閱備查要點 | 網址: | 無 | 人氣: | 1889 |
時間: | 2011-05-25 09:21:57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及本縣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頒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各校於每學年開始前須檢送該校「學校課程計畫」報府備查後始得實施,本要點為各國中小研定學校課程計畫報府備查時有所依循。
二、請各校依本要點配合辦理:
(一)實施期程:
1、準備會議:100.03.21(星期四)
2、收件時間:100.06.27(星期一)∼07.13(星期三)
(各校自行上傳教育局國教輔導團網頁,網址: http://163.30.200.21)
3、備查時間:100.07.01(星期五)∼07.15(星期五)
4、審查會議:100.07.22(星期五)
5、備查結果發文:100.07.29(星期五)
6、經本府審閱備查後,請各校將學校課程計畫於100年8月31日前上傳至學校網站首頁,以利家長學生查詢。
(二)輔導與檢核:本府對於各校學校課程計畫,得列入追蹤管制與輔導,隨時抽訪學校,違反本要點規定之教育人員,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
★相關附件1:備查要點_國小.doc (大小:746K 時間:2011-05-25 09:2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