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桃園縣國民小學英語課程綱要 | 網址: | 無 | 人氣: | 1983 |
時間: | 2011-05-16 02:24:56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本縣課程綱要修訂指導專家延聘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
二、為修訂本縣國小英語課程綱要及能力指標,作為100學年度起各國小英語課程之實施依據,業於100年3月9日召集99學年度英語向下延伸試辦學校之教務主任及低年級英語教師代表參加座談會,彙集暫行課綱之實施意見且由修訂小組研訂在案。
三、本次課程綱要修訂暫行綱要概列如下:
(一)年段能力指標之調整,將暫行綱要「能書寫自己的姓名」自中年級(w2-1)之調整至高年級段(w3-1)。
(二)附錄單字於高年段附錄單字加入airport一字,呼應本縣航空城目標。
四、本縣於100學年度起英語向下延伸至低年級,請遵循旨揭綱要實施英語教學。
★相關附件1:100-0512桃園縣國民小學英語課程綱要.pdf (大小:3932K 時間:2011-05-16 02:2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