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 | 承辦: | 人事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請各位同仁落實辦公紀律、確實遵守差勤規定 | 網址: | 無 | 人氣: | 1770 |
時間: | 2011-01-11 15:34:36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1.依據桃園縣政府100年1月10日府人考字第1000005444號函辦理。
2.請各位同仁確實遵守以下規定:
(1)上班或外出執勤時間應佩掛識別證,以提高洽公民眾識別度。
(2)確實遵守差勤規定,不得虛偽報差;公差任務結束,應視路途遠近,審酌時間返回辦公。
(3)除有長官臨時交辦任務或緊急事件致不及辦妥請假手續外,不得不假外出,且返回辦公場所後,應立即補辦差假手續。
3.以上縣府將加強勤惰抽查,俾落實差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