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轉知桃園縣100年度學生學年假期 | 網址: | 無 | 人氣: | 1402 |
時間: | 2010-11-15 05:20:45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暨行政院頒定之「中華民國100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本縣各縣立高中暨國民中小學99年度學生學年假期如下:
(一)寒假:以21日為限,自100年1月21日(週五)起至100年2月10日(週四)止。
(二)9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00年2月11日(週五),當日辦理註冊等手續並正式上課。
(三)暑假:以60日為限,自100年7月1日(週五)起至100年
(四)100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為100年8月30日(週二),當日辦理註冊等手續並正式上課。
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
★相關附件1:991111桃園縣100年度學校行事簡曆.xls (大小:17K 時間:2010-11-15 05:2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