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攜手計畫重要配合事項 | 網址: | 無 | 人氣: | 1532 |
時間: | 2010-10-05 11:00:10 (2010-10-06 10:18:07 更新)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據上星期五攜手計畫輔導座談會議決議:
一、學生學習歷程記錄暨家長聯絡簿應每次或每週請學生帶回家簽名一次,隔天請級任導師查閱後統一送交教務處,未簽名者請導師協助督促。
二、一年級原來開課通知單中上課地點為多媒體教室二,改為自然教室一上課。
三、原則上家長可至教室接送學生,若放學時尚未接走,則統一由授課教師帶至中廊家長接送區等待。
四、授課教師應隨時與教務處及導師保持密切聯繫。導師也請隨時配合,使學生的補救教學獲致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