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攜手計畫授課教師須知 | 網址: | 無 | 人氣: | 1583 |
時間: | 2010-09-27 08:38:57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1.本學期預定於9/27起開始上課,上課時間、地點請參閱課表。
2.本學期預定於10/1(星期五)15:40於教務處召開第二次座談會議,請準時出席。
3.請教師參考學生學習建議單於10/1前擬定課程教學計畫(表四)
4.每次授課後依實際教學狀況填寫教學日誌(表四)與省思札記(表七)並至少每週mail電子檔(表四)一次給教務處luewl@ms22.hinet.net。
5.每次教學確實點名(表六),詳細記載學生出缺席紀錄,並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繫學生出缺席及學習狀況(表二) 如有任何困難請與教務處連絡。
6.每位學生的學習點滴、相關資料建檔,一人一資料夾,以利後續輔導,資料建檔每月底交教務處檢核,如有任何困難請與教務處連絡。
7.請於第5次上課前完成學生個別起始能力簡述並mail電子檔,並於最後一次上課前完成教學後能力簡述並mail電子檔給教務處luewl@ms22.hinet.net。(表五)
8.授課教師應隨時檢視學生學習狀況調整教學策略,教務處會於期初期末安排測驗檢視,授課教師可於期中自行實施測驗檢視學生學習成果並追蹤輔導。(表三) (表八)
9.授課教師需準時到課,如需請假請務必於事前告知,以免學生在外游蕩發生意外。
10.請影印薪資匯款帳戶資料(之前已有匯款資料者免)
11.
12.請繳交「大專生參加攜手計畫培訓研習證明」,尚未參加者請先參加桃園縣辦理攜手計畫教學策略研習且應於下期開班前設法取得,否則不再續聘。
攜手計畫教學策略研習於龍安國小舉辦三場,授課教師可報名參加。
國語09/08日 數學9/29日 英語10/13日 13:30∼16:00
13.標準作業流程:
上課前至教務處:簽到、領取教師資料夾、學生資料夾、聯絡簿、教室準備
上課時填寫表件交教務處:點名簿(表六)、(表三) 、學生資料夾、mail教學日誌(表四)省思札記(表七)
上課時填寫表件交學生:學習歷程紀錄連絡簿(表二)、
每次授課完畢交待學生聯絡簿簽名後交回教務處。
期末mail完整電子檔成果(表四五七八)
何狀況請隨時與教務處保持聯繫
教務處:3812304分機210或211
教務主任:黃國城 0932266641
教學組長:呂文龍0921858805
電子信箱:luewl@ms22.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