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9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 | 網址: | 無 | 人氣: | 2404 |
時間: | 2010-09-06 12:11:48 (2010-09-06 12:15:29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本縣99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鼓勵本校教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報名時間:
二、測驗日期及地點:
三、選讀書目有6科,每位甄試者報名每本書籍考試費用繳交新台幣貳佰元整,因受測驗時間限制,筆試至多報考5科書目。(請自行衡量書寫速度與能力,決定報考科目數量。)
四、甄審方式:每本書籍只限用筆試方式甄試。
五、參加甄審人員獎勵如后:
(一)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2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24小時研習章。
(二)成績達80分(含)以上,未達90分者,每本書籍頒發獎狀乙紙(視同著作0.15分,係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七點第十二款規定),並核予18小時研習章。
(三)成績達70分(含)以上,未達8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5小時研習章。
(四)成績達60分(含)以上,未達70分者,每本書籍核予10小時研習章。
(五)成績為59分(含)以下者,不給予任何獎勵。
(六)另準時參加應試且成績分數非0分者,該科另給予基本研習時數2小時。(以鼓勵教師進修及參加)
六、參加甄審教師成績及格獲桃園縣政府核發研習證明及獎狀者,將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各校教務處-教務主任,請教務處代收並轉發。
★相關附件1:讀計畫.doc (大小:55K 時間:2010-09-06 12: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