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 | 承辦: | 訓育組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財團法人桃園縣有愛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有愛認養園 | 網址: | 無 | 人氣: | 1808 |
時間: | 2010-04-29 11:46:16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依據教育部99年4月26日台國一字第0990065361A號函辦理。
二、被認養資格:
(一)貧弱之學童
(二)面臨突發性危機之學童
三、被認養對象:6-15歲國小及國中兒童少年。
四、認養名額:99年度預計認養500位孩童。
五、接受認養時間
(一)每位孩童接受認養時間為一年一期,一年期滿後,將重新審理。
六、認養方式:
(一)專案助養人:每月捐助新台幣1000元,協助貧弱學童持續就學、課業輔導、生活扶助與成長教育。
(二)每年定期舉辦一次認養人和捐助人相見歡的活動【舉辦時間預計於聖誕節前後】。
七、被認養人需要繳交的資料:
(一)推薦單位填寫推薦函一份。
(二)被認養人個人基本資料一份。
(三)申請書一份。
(四)單位審核單一份。
八、本案若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03-3468871*19 陳淑蕙小姐。
九、本案相關附件請逕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請導師協助提出申請
★相關附件1:有愛認養園地.doc (大小:365K 時間:2010-04-29 11:4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