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 | 承辦: | 總務長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腸病毒停課標準... | 網址: | 無 | 人氣: | 1666 |
時間: | 2010-03-23 13:36:45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據縣府來文
1.國小低年級(1.2年級)若一週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含二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泡疹性咽唊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時,該班應停課10天
2.因而停課之班級,相關停課補課問題比照新流感停課規定辦理
3.停課之補課的導師,科任及行政人員不發鐘點,一律核發補休時數,並應於六個月內休畢
4.建議相關補課時間多利用上課日之下午實施
請各位班導師加強注意學生身體狀況及請假情形
相關公函請見附件
★相關附件1:99-腸病毒停課標準.pdf (大小:104K 時間:2010-03-23 13:3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