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學 | 承辦: | 教務長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重申教育部「防止新流感疫情於短期補習班擴散」乙案,學生停課期間勿至補習班上課 | 網址: | 無 | 人氣: | 1737 |
時間: | 2009-12-07 14:42:21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轉知教育部「為防止新流感疫情於短期補習班擴散」乙案,請 貴班(校)加強落實防疫措施及停課原則,並請加強宣導學生於停課期間,勿至補習班上課,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8年11月30日台社(一)字第0980207492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落實防疫措施及停課原則(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並確實辦理通報作業。
三、另請加強宣導,倘學生因新流感停課,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亦請勿至補習班上課,以防新流感疫情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