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桃園縣兒童網站九月份比賽活動,請協助宣導並鼓勵學童踴躍參與。 | 網址: | 有 | 人氣: | 1083 |
時間: | 2003-09-18 10:21:14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縣兒童網站藝文創作活動實施辦法 一、 宗 旨 :激勵學童透過網站,發表個人創作,推廣文藝欣賞及寫作風氣, 提昇學童的創作能力。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四、徵選類別: (一)童畫比拼 參賽作品以水彩、蠟筆、彩色筆創作皆可。 (二)作文賞析 (三)童詩創作 五、活動內容:每個月設定一主題 (九月主題如附件) ,學童可就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寫作、童詩及繪圖等方式呈現。 六、參賽資格: (一) 桃園縣所屬國小學生 (二) 每類每人限參賽乙件作品,不得以共同創作方式上傳作品。 七、參賽方式: 請至桃園縣童兒網站--小桃子樂園 http://kids.tyc.edu.tw/ (or 163.25.227.10) 將主題作品上傳。 八、參賽組別: (一)低年級組(小學1~2年級) (二)中年級組(小學3~4年級) (三)高年級組(小學5~6年級) 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低、中、高年級各組獎項如下: (一)特優一名:獎狀乙張,獎學金300元 (二)優選二名:獎狀乙張,獎學金200元 (三)佳作三名:獎狀乙張,獎學金100元 (四)參加獎 (從參賽者中抽出十名):獎狀乙張,獎學金50元 十、評選: 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將於每月初日之「最新消息」中公佈。 十、附則:徵選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並不得抄襲、模仿、改編、翻譯自外文或頂用他人名義參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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