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七大類:
1. 廢乾電池 2.廢手機 3.廢光碟 4.廢照明光源
5.廢食用油 6.廢塑膠袋 7.水銀體溫計
煩請老師鼓勵學生若家中有以上七類回收物品,帶來學校進行回收 ...謝謝!!
98年度桃園縣國中小學校廢乾電池、廢手機、廢光碟、廢照明光源、廢食用油、廢塑膠袋回收、水銀體溫計回收競賽計畫
壹、計畫緣起:
為落實本縣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提昇資源回收率,規劃辦理本縣國中小學校之廢乾電池、廢手機、廢光碟、廢照明光源、廢食用油、廢塑膠袋、水銀體溫計回收校際競賽,希望以學校為單位,積極推動校園資源回收工作,期望由學校環境教育及師生身體力行,讓資源回收觀念全面向下扎根,特訂定本計畫
貳、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環保局
參、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肆、執行方式
分為國小組3組(師生人數999人以下、1000-1999人、2000人以上)、國中組1組進行回收校際競賽,以各校平均回收廢乾電池、廢手機、廢光碟、廢照明光源、廢食用油、廢塑膠袋、水銀體溫計之回收量(競賽期間所回收總量/全校師生人數)予以評比,以激發全校師生之榮譽感。
伍、競賽期間
自98年9月1日起至98年12月9日止(共計100天)
陸、獎勵方式
一、獲獎學校有功人員之行政敘獎標準如下:
(一)國小組:
1.師生人數999人以下取前10名
(1)特優(第1至5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2次。
(2)優等(第6至10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1次。
2.師生人數1000-1999人以下取前6名
(1)特優(第1至3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2次。
(2)優等(第4至6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
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1次。
3.師生人數2000人以上取前4名
(1)特優(第1至2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2次。
(2)優等(第3至4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
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1次。
(二)國中組取前8名:
1.特優(第1至4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2次。
2.優等(第5至8名):校長、主任、承辦人員各1人及校內評比前3名之班級導師各記嘉獎1次。
二、以上獲獎學校將公開由縣長頒獎表揚。
柒、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捌、本計畫自公佈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