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月份公文:
01. 9/15日前繳回。
02. 9/15日後進行稽催。
03. 9/20日後進行銷號。
二、九月份印有不需給號之公文:
01.自行保管或銷毀。
02.繳回文書統一銷毀。
三、上網簽收:
01.收到紙本文後記得上網簽收。
02.未簽收視同接受該紙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