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禁止使用中國大陸網站提供之駭客工具軟體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82 |
時間: | 2003-06-05 09:27:26 (2003-06-05 09:28:21 更新)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轉知縣府轉教育部重要來函 主旨: 據悉中國大陸網站所提供之流光(Fluxay)及其他弱點掃描、密碼破解、與駭客軟體等疑具後門程式,於執行時會連結大陸或其他國家網址及傳送回報封包,請轉所屬單位週知及禁止使用。 說明: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92年5月15日資安發字第0578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