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教務處
承辦:
無此人
來源:
192.168.?.?
標題:
禁止使用中國大陸網站提供之駭客工具軟體
網址:
無
人氣:
1078
時間:
2003-06-05 09:27:26 (2003-06-05 09:28:21 更新)
附件:
無
管理:
刪除
編修
轉知縣府轉教育部重要來函
主旨:
據悉中國大陸網站所提供之流光(Fluxay)及其他弱點掃描、密碼破解、與駭客軟體等疑具後門程式,於執行時會連結大陸或其他國家網址及傳送回報封包,請轉所屬單位週知及禁止使用。
說明: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92年5月15日資安發字第0578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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