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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應屆畢業生【愛校捐書】活動辦法 | 網址: | 無 | 人氣: | 1617 |
時間: | 2008-05-18 11:35:05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應屆畢業生【愛校捐書】活動辦法
壹、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桃花園」四年計畫。
貳、目的:讓即將離校的學長姊們,發揮愛校精神,捐贈學校圖書,將閱讀力量深植校園,提供學弟學妹們更豐富的圖書資源,並使桃園成為閱讀城,書香永流傳,如花香散播在各角落。
參、活動對象:國小六年級學生、國中三年級學生。
肆、活動時間:每年5月~6月。
伍、受贈對象:各校圖書室、各班閱讀角、弱勢學生。
陸、捐書類別:
(一)圖書:適合國中小學程度閱讀、有益教學研究及陶冶身心之正版圖書。
(二)視聽資料:有【公播版】證明的VCD、DVD等影音產品,或正版的音樂CD皆可捐贈。
柒、捐書原則:
(一)思想純正,閱讀後無不良影響者。
(二)內容充實,足資參考者。
(三)印刷清晰,裝訂良好者。
(四)內頁完整,無污損撕裂者。
(五)捐書尊重學生個人意願,不得任何形式強迫。
捌、婉拒之圖書:
(一)違法、查禁、盜版(翻印、翻版書)、污損、註記之資料。
(二)不良漫畫、言情小說及休閒娛樂性雜誌。
(三)宣傳刊物或報章文宣。
玖、學生獎勵方式:
(一)捐贈圖書無論冊數多寡,皆由學校核發感謝函以示感謝,並將捐贈者名冊公告於學校網站;捐贈圖書達5冊以上者,由學校頒發感謝狀乙幀;捐贈數量達20冊以上者,由縣府致贈感謝狀乙幀。
(二)捐贈圖書經納入館藏者,各圖書室將於書名頁註明捐贈者姓名(或單位名稱),以資紀念。
(三)圖書冊數於活動期間採累計方式。
拾、各校評分方式:
(一)依各校學生人數與總捐書冊數之比例,捐書比例最高之前二十五名績優學校,公佈於本府教育處網站上。
(二)捐書比例最高之前三名績優學校,給予承辦人員(每校 5人)獎狀乙幀。
(三)捐書比例第一名績優學校,給予承辦人員(每校5人)獎狀乙幀及嘉獎乙次。
拾壹、處理方式:
(一)捐贈之圖書,各校圖書室擁有全權處理之權責,並決定捐贈資料之典藏地點及陳列、轉贈等處理方式,捐贈者不得指定。
(二)捐贈之圖書,如各校圖書室已有,且具參考價值者,各校圖書室得轉送其他有需要的圖書室、各班圖書角或弱勢學生。
(三)捐贈之圖書,各校圖書室不闢專室陳列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