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有關本縣辦理「桃園縣96學年度教師創意教學獎」乙案,請各校組隊參加,請 查照。 | 網址: | 無 | 人氣: | 2671 |
時間: | 2008-02-26 16:34:55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有關本縣辦理「桃園縣96學年度教師創意教學獎」乙案,請各校組隊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持續推動本縣創造力教育,鼓勵本縣中小學、幼稚園教師,結合資訊與網路科技,致力於教材教法及教具研究、改進或創新、發明,並對教育政策研擬教學方案與計畫,從不斷嘗試創新歷程中發現可行、足以推廣之方,讓本縣教育更具創新,進而提昇下一代競爭力,請各校組隊參加。
二、本案獲獎作品推薦參加本縣97年度教師教學卓越獎評選,並依評選之名次順序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推薦團隊數國中3隊、國小3隊、幼稚園2隊)。
三、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國小及幼稚園具有合格教師資格之現職專任或代理教師3人以上5人以下所組成之團隊(代課及實習教師不得參加)。
(二)、報名日期:自97年2月22日至97年3月21日止,請填具報名表及摘要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e-mail:wang5962@mail.pjhs.tyc.edu.tw或jij0212@mail.pjhs.tyc.edu.tw)
(三)、方案研習:為鼓勵各校組隊參加,本府訂於97年3月5日(星期三)假平鎮高中舉行方案撰寫及製作技巧課程,以提升教師參與本案意願及方案品質,參加本研習之教師在課務自理,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本縣國中小及公立幼稚園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平鎮高中),本縣私立幼稚園教師請以e-mail(wang5962@mail.pjhs.tyc.edu.tw)方式報名。
(四)、決審方案發表會:97年3月30日(星期日)假平鎮高中舉行,並開放本縣教師觀摩學習,參加觀摩者覈實核予研習時數,本縣國中小及公立幼稚園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平鎮高中),本縣私立幼稚園教師請e-mail(wang5962@mail.pjhs.tyc.edu.tw或jij0212@mail.pjhs.tyc.edu.tw)方式報名。
(五)、聯合頒獎典禮:97年4月9日(星期三)假平鎮高中舉行,本案另案通知。
四、有關訊息請逕上本府教育處及平鎮高中網站查詢。
五、旨揭實施計畫請逕上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相關附件1:桃園縣96學年度教師創意教學獎.doc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