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96學年度第2學期「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友達老實聰明獎」申請 | 網址: | 無 | 人氣: | 1594 |
時間: | 2008-01-22 11:03:12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97年1月4日(97)(明)字第970101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捐贈單位照顧本縣弱勢學生美意,請各校審慎評估推薦名單,本府將依各校推薦總人數及學生家境清寒情形核定獲獎助名單(非推薦即可獲獎),訂於四月中前公告得獎名單。 三、推薦注意事項: (一)本案申請對象為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二)國中每校推薦1-2名、國小推薦1-2名(請各依需協助之迫切性先排順序,並註記於申請書)。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學生需繳交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印本乙份。 3、學校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乙份,影印本須加蓋學校或教務處戳記認定之。 4、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5、低收入戶或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6、其他清寒、災變證明文件,如風災、水災、地震等。 (二)學校需協助事項: 1、填寫申請名單總表。 2、填寫學校帳戶資料。 3、上述申請名單和學校帳戶資料只需將電子檔案(excel檔)傳送至fanglino@ms.tyc.edu.tw,請務必於截止日前傳達,以利承辦人彙辦(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日期:97年2月13日至3月7日止。 五、「友達老實聰明獎」補助本縣國小在學學生120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國中在學學生80名,為每名每學期獎助學金4,000元。 六、申請相關文件請至本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網址:http://file.tycg.gov.tw)下載使用。 學校收件期限:97年2月27日 | |||||
★相關附件1:友達老實聰明獎相關申請文件.rar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