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教務處
承辦:
無此人
來源:
163.30.?.?
標題:
重申教育部函示
網址:
無
人氣:
1600
時間:
2007-12-03 20:37:54
附件:
無
管理:
刪除
編修
有關民間檢測案件,為避免誤導民眾參與,衍生學生無謂檢測壓力,各縣市除不得以政府或學校資源提供協助或鼓勵參加外,請提醒所屬學校教師亦不得以國教輔導團輔導員或學校名義參予命題或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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