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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96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 網址: | 有 | 人氣: | 1459 |
時間: | 2007-09-10 19:41:59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96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乙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96年8月28日竹大諮字第0960005191號函併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96年8月24日原民教字第0960038752號函辦理。 二、相關實施要點、作業事項、申請表、補充說明,如附件一,或請逕行上網站http://www.nhcue.edu.tw/~reward/下載。 三、請各校務必詳閱96年度國中小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作業補充說明並依要點辦理。 四、請各校轉知符合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由學校先行初審後,檢具下列文件於96年9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親送錦興國小辦理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五、送審資料為影本者,請務必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名章』。為避免申請文件郵寄往返費時與不便,請各校務必於規定時限送至承辦學校錦興國小(蘆竹鄉南竹路一段100號)彙辦,以免因逾期影響學生權益。 有關96年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助學金案複審作業,詳如說明 一、本案請上網http//www.nhcue.edu.tw/~reward/ 下載:1.申請書及填寫範例 2.格式範例(統計表、申調資料表及填寫範例)3.學校作業圖表手冊及作業補充說明 4.流程等資料。 二、本次原住民助學金申請無名額限制,亦無成績的門檻,申請條件請詳閱學校作業圖表手冊、作業補充說明及申請表內容,9/26(三)當天請親送到錦興國小複審,後續核發助學金約在11月中旬再通知。 三、複審送核資料: (一)書面資料:申請書+證明文件 1.申請書每一個學生填寫一份 + 原住民身分戳記全戶的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一年內)。 2.證明文件請務必用螢光筆標示當事人姓名、身份字號、原住民身份、山地或平地原住民族籍。 3.※申請書填寫請參考範例,要以學生為主之戶口考量, 如有其父母不同戶口時,必須附另一本戶口名 簿填寫,父母離異者,一般也可以從戶口名簿看得出來, 母離_填1_單親從父_則不計母所得,其他 祖父母如不同戶同居者就不須填寫了。 4.學生簽章處可以簽名(不可用鉛筆)或蓋私章(不可用橡皮章)。 5.申請書各項都要填寫或勾選。有塗改處請加蓋承辦人職章或學校校對章。 6.送審時承辦人職章最好隨身攜帶。 (二)電子檔資料:統計表及申調資料表。 1. ※沒有原住民學生的學校也要填報,不得空白所有填報資料。 2.電子檔資料e-mail即可,不用再送書面資料。 3.家戶成員皆須輸入資料的欄位(不計入人口之成員不需輸入),填寫方式請參考範例檔。 4. e-mail主旨請寫校名,檔案名稱請改為學校代碼+學校名稱,例如:034744錦興國小。 5.請於9/26(三)以前e-mail到gses123@mail.gses.tyc.edu.tw信箱。謝謝您的協助。 若未e-mai可於9/26複審當天帶電子檔資料到錦興國小存檔。 四、有關原住民助學金案相關問題,請電話聯絡3228487-32童鴻裕先生。 | |||||
★相關網址1:http//www.nhcue.edu.tw/~reward/ | |||||
★相關附件1:原住民學生清寒助學金.rar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