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有關週四及週五休假旅遊住宿結帳日期為週六是否可請領休假補助案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03 |
時間: | 2003-03-17 10:13:12 (2003-03-17 10:22:47 更新)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主旨:有關週四及週五休假旅遊住宿結帳日期為週六是否可請領休假補助案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92.3.13府人二字第0920049015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2.3.5局考字第092004915號函辦理 二.依規定週五及次週星期一請休假出遊之住宿費,須於該休假日期間刷卡結帳,消費之金額始得核實補助,如於 週六刷卡結帳,因週六係例假日,非屬週一至週五之休假期間,於該日刷卡之消費,檢核系統會將讓筆制卡消費 視為不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消費.惟考量部分特約飯店須於退房後始得統一結帳之實際情形,當事人如 能提出單據證明該筆消費確係其週四.週五休假日之住宿費,准由機關人事單至檢核系統以人工補登方式,將該 筆消費補登為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