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擔任高年級數學領域教學之教師請注意... | 網址: | 無 | 人氣: | 6775 |
時間: | 2007-04-03 14:50:15 (2007-04-03 14:51:19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數學學習領域正式綱要研習4至11月之場次如說明... 一、參加對象:95、96學年度擔任高年級專任教師,約1800人。 二、研習時間及分配學校詳如附件。 1. 本研習為教育部規定之強制研習,所有擔任高年級數學領域教學之教師均要參加。 2.請各校平均分配研習人數於上下半年度之排定場次。 3.若當日適逢貴校重大行事,請自行調整至其他平興國小之場次。 三、因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四、報名方式:請各校教師依場次,在上課日期前兩週至教師研習系統點選山豐國小報名 五、正式公文後補,並以正式公文為準,參加研習教師於一個月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 六、若有疑意請洽數學領域專任輔導員何基誠,電話:4901204轉102。 | |||||
★相關附件1:C03020000020.doc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