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教務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麻煩班導師注意...符合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條件之學生 | 網址: | 無 | 人氣: | 1815 |
時間: | 2007-03-21 10:20:59 (2007-03-21 10:25:47 更新)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受輔學生之指標需「同時」符合下列二種情形之公立國小學生,請導師務必確實審核學生身份: (一)具有下列身分之一者: 1.原住民學生。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但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不得重覆申請。 3.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4.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5.其他經學校輔導會議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如單親、隔代教養、家境清寒等,以不超過攜手計畫受輔對象人數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二)在學學習成就低落需補救者: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二十五為指標。 ★麻煩各班導師請符合條件之學生至教務處領取參與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意願調查表,以利後續工作...謝謝∼ | |||||
★相關附件1:攜手計畫意願調查表.doc (檔案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