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桃園縣空氣品質淨化區(環保公園)親子認養寫真及攝影活動 | 網址: | 無 | 人氣: | 961 |
時間: | 2003-02-20 10:45:18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活動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對本縣任何一處空氣質淨化區(環保公園)之植栽.花木.景觀設施等都可以進行寫真拍照或攝影方式進行認養. 2.請附4*6尺寸相片一張,背面請註明認養○○環保公園名稱或地點.認養人姓名(以家庭成員為單位)地址.電話.對環保公園一年來維護情形印象分數(僅供參考) 3.攝影方式認養環保公園者,對環保公園認養植栽.花木.景觀設施等進行攝影,並包含與親子活動情形(攝影時間以不超過十分鐘為限),以光碟儲存方式,並另以A4紙填妥認養○○環保公園名稱或地點.認養人姓名(以家庭成員為單位)地址.電話.對環保公園一年來維護情形印象分數(僅供參考) 活動截止時間:即日起至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止,作品請寄至:桃園市縣府路一號十樓;桃園縣環保局空保課(環保公園親子認養寫真及攝影活動)收 *桃園環保公園名稱及位置請洽公佈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