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63.30.?.? |
標題: | 交通安全執法新規定...歡迎家長進來了解 | 網址: | 無 | 人氣: | 1673 |
時間: | 2006-12-19 10:39:29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親愛的家長您好! 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為鼓勵民眾一起參與關懷交通,養成用路人遵守路權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自96年1月1日起推動”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工作,請您共同來推動並影響周邊親朋好友,讓桃園~~交通更安全,行車更平安! ‘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專案工作分4階段執行,請大家告訴大家~~~ 第一階段:96年1月1日起 1.闖紅燈(罰1800-5400元)。 2.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先行(罰1200-3600元)。 3.嚴重超速(超速60公里以上) (罰6000-24000元)。 4.轉彎、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罰600-1800元)。 5.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第二階段:96年4月1日起 1.左、右轉彎不依規定駛入內、外(或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罰600-1800元)。 2.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快車道右轉彎(罰600-1800元)。 3.設有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轉彎專用車道(罰600-1800元)。 4.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罰600-1800元)。 第三階段:96年7月1日起 1.汽車違規行駛機車優先道(罰600-1800元)。 2.汽車違規行駛慢車道(罰600-1800元)。 3.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罰600-1800元)。 第四階段:96年10月1日起 1.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罰600-1800元)。 2.支道車不依規定停、讓(罰600-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