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訓導處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路隊實施辦法 | 網址: | 無 | 人氣: | 1171 |
時間: | 2003-01-07 15:48:42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縣埔心國小九十一學年度放學路隊實施辦法 一、 目的 1. 指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守法精神。 2. 培養學生能自動自發地遵守規範。 3. 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原則 1. 依照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集合,切勿延遲。 2. 遵照師長的指導依序放學。 3. 勿爭先、勿恐後,平平安安回家。 4.隊伍中及行進間不得打鬧嬉戲。 三、 辦法 甲:在操場集體放學日: 1. 各班級依序分為: 第1路隊:大門不過馬路右轉1-1。 大門不過馬路左轉1-2。 第2路隊:騎自行車過馬路。 第3路隊:大門過馬路右轉3-1。 大門過馬路左轉3-2。 第4路隊:騎自行車不過馬路。 第5路隊:北側門。 第6路隊:家長接送。 第7路隊:補習班接送。 第8路隊:東側門。 註︰(1、3路隊成兩路編排) (到操場後按年級編隊,同年級的路隊合併)。 1.1-1、 3-1為路口右轉學生。 2.1-2、3-2為路口左轉學生 3.總導護請依(1)至(7)路隊依序放學(第八路隊和第一路隊同時行進)。 4.各路隊按一至六年級依序行進。 5.路隊出校門後學生一律行走校前路之兩側人行步道。 乙:雨天集體放學: 1. 在走廊排隊放學。 2. 打破班級建制。 3. 各班在教室點完名後學生自行到集合地點排隊。 4. 各路隊集合地點如(雨天放學路隊集合位置圖)。 5. 各路隊集合位置皆排有督導老師,請老師依圖準時到定位實施督導工作。 6. 聽從導護老師的指揮依路隊順序放學。 丙:不論雨天或晴天,過馬路學生在110線路口等候,聽從交通導護老師或交通義工指揮集體過馬路。 路隊指導老師 一二年級 三四年級 五六年級 1-1林曉怡老師 黃敏俊老師 柯郁安老師 1-2薛碧瓊老師 3-1林憶如老師 陳玉梅老師 郭育維老師 3-2劉宜賢老師 黃靜慈老師 鄭省村老師 5 蘇卉芬老師 黃瓊慧老師 張容琇老師 6 王秀梅老師 許開力老師 李文傑老師 7 應孟珊老師 楊豐斯老師 機動支援戴伶巧老師 郭芯怡老師 林振平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