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網址: | 無 | 人氣: | 1291 |
時間: | 2006-05-25 07:44:28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依據師資培育法修訂提供代理代課教師折抵教育實習課程之法源, 爰配合修正規範,各校除公開甄選一次以上仍無報考者,得專案報 請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聘任具備合格教師證書者為代理代課教師 。爰擬具「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其修正要點如次:將第三條文併同第四條文修訂,並於第三條 文明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任資格。(修正條文第三條及第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