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人事室 | 承辦: | 無此人 | 來源: | 192.168.?.? |
標題: | 縣府95年輔助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申請 | 網址: | 無 | 人氣: | 1427 |
時間: | 2006-04-04 11:34:51 (2006-04-04 11:49:19 更新) | 附件: | 無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一.教師本薪245以上比照薦任人員,貸款最高額度新台幣180萬元 二.教師本薪230以下比照委任人員,貸款最高額度新台幣150萬元 三.工友比照委任人員。 四.本貸款案貸款人自行負擔利息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計算 機動調整,目前〈自94年12月30日起〉個人自行負擔利息為2.62% 五.合於申請條件欲申請同仁,請備齊以下資料: (一)據實填妥購置住宅調查表(向人事索取) (二)1.年資證明 2.最近五年考績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年滿20歲仍在學者檢附學生證影本 5.有身心障礙加計另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六.於95/4/14週五下午4:00前送人事辦理(須經學校及校長查核後送縣府審查),逾時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