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幼教 | 承辦: | 幼兒園 | 來源: | 10.32.?.? |
標題: | 【公告】宣導落實生病不上學,並落實腸病毒相關防治工作 | 網址: | 無 | 人氣: | 1382 |
時間: | 2024-04-17 10:34:12 | 附件: | 有 | 管理: | 刪除 編修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游雅齡 電話:(03)3322101#7584 電子信箱:xabula@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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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幼字第11300341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貴校(園)加強宣導落實生病不上學,並落實腸病毒相關防治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4月12日桃衛疾字第1130031582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數據顯示,本市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達1,169人次,明顯高於近10年同期,預計下週將進入腸病毒流行期,亟需加強腸病毒防治。 |
三、 | 請貴校(園)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 |
(一) | 提供教保相關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 |
(二) | 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並教導幼童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 |
(三) | 定期利用500ppm漂白水進行環境消毒,如校園或機構內出現腸病毒個案時,請改用1,000ppm漂白水並提高消毒頻率。 |
(四) | 落實生病不上學,感染腸病毒之幼童應以發病日起算,請假在家休息7天,以減低傳染的機會。 |
(五) | 學校及機構如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含疑似感染),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48小時內,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作業。 |
四、 | 相關宣導影片可自行運用(網址:https://reurl.cc/RWjjVe)或至疾管署下載(網址:https://www.cdc.gov.tw/)。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本市私立幼兒園 |
★相關附件1:376735100E_1130034139_print.pdf (大小:328K 時間:2024-04-17 10:34:12) |